(1)施工单位不同意再次挖开检查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
(2)工期索赔2天:不成立;
工期索赔6天:成立。
【考点解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o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5.3.3重新检查”规定如下: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也就是说,对于隐蔽工程的检验是可以重复多次的,施工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但是隐蔽工程再次检验合格后,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如果检验不合格,则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检查该隐蔽工程是否在关键线路上,只有该隐蔽工程在关键线路上,影响的工期会导致总工期延误,其X-期索赔才成立;否则即便施工单位的索赔有理有据,但如果隐蔽工程不在关键线路上,工期索赔也不成立。
4.【参考答案】
再次检测时取样: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或答:双倍取样),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和原不合格房间。
【考点解析】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第6.0.20条规定: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二)
1.【参考答案】
(1)需要开动火证。
(2)属三(Ⅲ)级动火作业。
(3)审批程序: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工
长)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考点解析】
(1)施工现场动火共分三个等级,其判定标准如下: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禁火区域内;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2)动火的审批程序如下: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www.jzsed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