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章节训练题(8)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单选题]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
A.无权代理B.不当得利C.侵权行为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D
◆◆2[多选题]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 )。
A.合同B.侵权C.公证D.不当得利E.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A,B,D,E
◆◆3[单选题]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
A.无权代理B.不当得利C.侵权行为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D
◆◆4[多选题]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 )。
A.合同B.侵权C.公证D.不当得利E.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虽然,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并不产生债的关系。因此,正确答案选A、B、D、E。
5[单选题]某工程项目为赶工期而昼夜施工,严重影响了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经现场劝阻无效,居民便成立维权小组与该施工企业谈判,要求其停止夜间施工,并赔偿2万元作为抚慰金。关于该施工企业与相邻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其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B.其间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C.其间构成了侵权之债D.其间没有形成债的关系
参考答案:C
◆◆6[多选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监理单位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D.施工单位E.质量监督站参考答案:B,D
◆◆7[单选题]某工程项目为赶工期而昼夜施工,严重影响了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经现场劝阻无效,居民便成立维权小组与该施工企业谈判,要求其停止夜间施工,并赔偿2万元作为抚慰金。关于该施工企业与相邻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其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B.其间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C.其问构成了侵权之债D.其间没有形成债的关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由于该工程在夜间施工行为明显侵犯了居民的休息权,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构成侵权,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因此,C为正确答案。
8[多选题]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监理单位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D.施工单位E.质量监督站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
本题是《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的原文,规定了建筑物缺陷损害责任的具体承担,即建筑物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其损害责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显然,该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而且,没有免责的事由。其中,他人泛指受损的一切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在内。正确答案B、D。
9[单选题]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
A.相对权,绝对权B.相对权,相对权C.绝对权,相对权D.绝对权,绝对权
参考答案:C
◆◆10[单选题]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
A.相对权,绝对权B.相对权,相对权C.绝对权,相对权D.绝对权,绝对权
参考答案:C
◆◆11[多选题]关于施工合同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合同的义务包括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价款B.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C.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D.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E.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参考答案:A,D,E
◆◆12[单选题]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不包括( )。
A.债权主体的相对性B.债权内容的相对性C.债权责任的相对性D.债权客体的相对性参考答案:D
◆◆13[单选题]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最主要的依据是( )。
A.侵权B.合同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债权债务的关系,每个工程项目都存在着数个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但并不是每个工程项目都一定会发生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以及无因管理等情形。虽然它们也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但不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因此,正确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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