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A
【解析】2018年10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税污染物详见该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故A正确。
2.【答案】A
【解析】2011年1月经修改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3.【答案】ABC
【解析】2011年1月经修改后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依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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