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和巢湖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开始接受办理。
办理对象:考试报名点选择“合肥市”和“巢湖市”的合格人员。
提交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
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
办理地点: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815室
办理时间:从即日起到4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周末休息日不办理。
注:此次办理是收集合格人员的材料,收集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批准后集中办理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