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刘红民等200名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建市施函[2011]43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张玉芝等2120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陈毅麟等190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刘红民等200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刘慧艳等5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张树林等22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1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8日。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17359
联系传真:010-68317359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869
联系传真:010-58933913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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