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对其工程质量提供担保的保证。从第-个付款周期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支付和扣回)扣留5%~8%,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般情况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5%~5%。
4.【参考答案】
乙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施工临时工程设计建造是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临时工程的资料仅供参考。
【考点解析】
索赔的前提是合同履约方有违约行为。判断有无违约行为依据的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准则。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其中,承包人承担的-般义务和责任有:
(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纳税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要求,通过详细编制并实施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计划,确保建设工程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安全法规的要求。
(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
(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根据上述第(3)、(4)点的规定,施工临时工程设计建造是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临时工程的资料仅供参考。
5.【参考答案】
(1)乙可接受,则应与发包人推荐的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2)乙可拒绝,则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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