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
《通知》中表明:
(一)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1.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
2.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
(二)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3.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
其实早在2017年,人社部办公厅就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加强证书信息化管理,研发基于互联网的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提供准确、安全、便利的证书查询和认证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电子证书,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不过电子证书不像传统纸质证书一样能实际触摸到,会让一部分考生觉得辛辛苦苦考下来的证书少了些“真实感”,那么电子证书和传统纸质证书相比,究竟有哪些差别呢?
相比纸质证书,电子证书虽然少了些许“厚重感”,但对我们来说,电子证书一方面简化了证书办理流程,能让考试通过的人员尽早拿到证书,真正实现了便民惠民的目的。另一方面,电子证书的实时监管,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杂证滥用”等一系列不利于证书持有人的违法行为,对于企业来说查证起来也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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