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复习: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是指在特种设备制造或安装过程中,在制造或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制造或安装过程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监督检验的项目、合格标准、报告格式等,监督检验收费应按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被监督检验单位和监督检验单位均无权改变。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条例》第21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一、监督检验的对象
监督检验的对象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
二、承担监督检验的主体
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
三、监督检验的主要内容
1.确认核实制造、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如材料、焊接工艺、焊工资格、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无损探伤、水压试验、载荷试验、出厂编号和监检钢印等重要项目。
2.确认出厂技术资料。
3.抽查受检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四、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
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或者交付使用的,按《条例》第71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
《条例》第20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技术资料是说明其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明材料,也涉及许多有关设备安全性能参数,这些技术资料与设计、生产文件同等重要,安装单位必须及时整理,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移交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中。
2.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按《条例》第70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 [2]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www.jzsedu.org)。
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张君老师 |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
陈明教授 |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