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环球网校建造师机电工程冲刺班讲义(43)
掌握机电工程项目索赔
一、索赔的起因与分类
(一)索赔的起因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索赔的分类一级建造师
1.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2.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有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3.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有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有关价款方面的索赔;有关工期的索赔,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二、反索赔
1.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2.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当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合同另一方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择: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之数额;全部否定对方的索赔;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
三、索赔成立的条件
(一)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四、索赔的依据
1.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或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工程建设惯例。
五、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以及分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一般程序和方法是:
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资料的准备;
索赔文件的提交;
索赔文件的审核;
发包人审查;
协商。
如果经过努力无法就索赔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采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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