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环球网校建造师建筑工程冲刺班讲义(43)
建筑工程劳动力管理
一、劳务用工管理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1.劳务用工基本规定
凡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的劳务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一律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
劳务企业必须使用自有劳务工人完成所承接的劳务作业,不得再行分包或将劳务作业转包给无资质、无自有队伍、无施工作业能力的个体劳务队或“包工头”。
劳务企业必须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企业应当每月对劳务作业人员应得工资进行核算,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
劳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从事建设工程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严禁无证上岗。
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劳务企业劳务分包款时,应责成专人现场监督劳务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由“包工头”替多名农民工代领工资。
因总承包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工程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2.劳务作业分包管理
中标的劳务分包单位到总承包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由总承包单位协助中标的劳务分包单位办理地方政府的注册手续(包括工程注册、劳务注册)。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建筑工程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管理中心办理注册备案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3.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技术手段:建筑企业实名制管理卡”,该卡具有多项功能,包括工资管理、考勤管理、门禁管理、售饭管理
二、劳动力配置的方法
保持劳动力均衡使用是劳动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三、案例说明
本部分为新本教材增加内容,相对其他章节来讲,比较独立,既涉及到资源平衡的问题,也涉及到劳动保障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本部分独立案例出题概率相对较低,可能在其他案例中设置问题,尤其应注意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问题,即支付保障问题的出题。
例如,某包工头承揽工程,在总承包商已经将全部劳动报酬支付给包工头后,该包工头携款逃跑,此时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如何解决?
可以看出,此时由于包工头没有资质,因此农民工应视为总承包企业的雇佣工人,工人应向总承包商索要工资,其行为是合法的。
另外,此处还可以与劳务承包合同联合出题,请考生注意。
1A420190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1.必须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依据《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相关部门对必须招标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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