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D
参见教材P13(2) :A
参见教材P19(3) :B
去年考过。考核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区分。相邻权无偿、无需对方同意。地役权需通过双方合同约定,一般为有偿。(4) :D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系权利人对国家所有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5) :A
参见教材P22(6) :A
参见教材P24.(7) :D
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区分。
(1) 期限不同: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商标权10年。
(2) 起点不同:专利权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保护期限自核准注册日起算。
(3) 专利权不予续展,商标权可以续展。(8) :C
参见教材P35(9) :B
法律责任每年考1分。考试的焦点从来是对以下概念进行区分:
行政处罚刑罚
罚款罚金
拘留拘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财产(10) :B
p269第二项第3行。
参见教材P298.(12) :C
p231第一项,概述题。(13) :D
合同变更需当事人双方①协商一致且②内容明确。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14) :A
参见教材P207(15) :B
参见教材P280(16) :D
参见教材P253(17) :D
参见教材P270、P285(18) :A
参见教材P222(19) :D
参见教材P188(20) :B
参见教材P124(21) :D
(22) :A
(23) :B
(24) :A
(25) :A
(26) :B
(27) :D
(28) :B
(29) :A
(30) :D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参见教材 P140(31) :A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参见教材P312(32) :C
仲裁必须有仲裁协议才可以进行,若合同中约定了调解,则调解不成时只能进行诉讼(33) :A
P272所谓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中不包括墙体保温材料;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34) :C
P306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35) :B
P29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会议,组织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对节能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36) :C
参见教材P307(37) :C
本题有新意。考核合同的分类:
(1)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是有名合同;否则为无名合同。
(2)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的,为双务合同;否则为单务合同。
(3)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为要式合同;否则为不要式合同。
(4)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为诺成合同;否则为实践合同。
(38) :D
(39) :D
(40) :A
(41) :D
如果在5.20日答复的话为承诺,但是在5.25日时这就是新的要约,因为他改变了要约实质性的条件。(42) :D
(43) :C
(44) :B
(45) :B
(46) :D
(47) :A
(48) :D
(49) :B
(50) :C
P232正中间“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第5行。
(51) :C
2006年一级真题。考核P126正中间(二),一方违约后,被违约方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本题很难,是因为大多数考生对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被违约方的减损义务毫无概念。(52) :C
P9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3) :B
参见教材P288(54) :A
参见教材P295(55) :D
P197 《节约能源法》规定,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56) :D
P326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57) :B
连带责任的三点含义。
(58) :B
参见教材P138(59) :A
(60) :C
(61) :B
(62) :A
上课时在讲解“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时,必定会举一房两卖的例子,第二个合同是否无效,关键看订立合同时相对人是否知情。如知情,则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为无效合同;如不知情,则法律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此认定为无效。本题换了个马甲,把“房屋”改为“设备”,许多人就认不出来了。
(63) :D
(64) :A
(65) :D
本题也是去年刚考过的知识点,P272正中间(二),多选改为单选。这考试危害最广的谣言就是:去年考过的,今年肯定不考。其实从任何一年的命题规律上看,都站不住脚。
(66) :B
(67) :C
超纲。本题为第二版教材内容,第三版教材已删除。
(68) :B
本题上课时讲过,我把它叫做“无法准备的题”。什么叫无法准备的题呢?整本书背下来,也不见得就能做对;一个字不看,瞎蒙,也不见得蒙不出。对付这类题型,有一个技巧:问你“包括”哪个,你选最轻的;问你“不包括”哪个,你选最严重的。
(69) :D
(7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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