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工程项目管理讲义(149)
1.宪法
2.民法
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3.商法
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4.经济法
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5.行政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包括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8.刑法
9.诉讼法
二、法的形式——法的效力等级
(一)宪法——全国人大
(二)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
(三)行政法规——国务院 ××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地方××条例
(五)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 ××地方××办法、规定
(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七)国际条约
(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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