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名师精讲19
(三)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批准
商标注册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将已经或准备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授予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事实。
1.商标注册的申请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黑白墨稿1份,并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如需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2.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
(1)初步审定和公告。申请注册的商标,凡是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初步审定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异议程序。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过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5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异议成立后,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3)核准注册。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在规定的异议期间内没有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四)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是,商标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客体不同,往往使用时间越长越有价值。商标的知名度较高往往也是长期使用的结果。因此,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其理论上的有效期是无限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专用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的法律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将商标连同企业或者商誉同时转让,也可以将商标单独转让。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三、着作权
(一)着作权的概念
着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在我国,着作权等同于版权。
(二)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着作权作品
着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着作权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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