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名师精讲57
12303030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f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抓紧研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人其信用档案。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12301303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按照2007年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大类。
一、良好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厂I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丁程建没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一r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颁布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1.规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是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所作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
12303032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对涉及建筑市场最主要的责任主体,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I.^图审查等单位的不良行为,制定了具体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强化了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问题,突出了建筑许可、市场准人、招标投标、发承包交易、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拖欠丁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治理商业贿赂等相关内容。此外,《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对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也制定了具体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大类、41条。
(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l)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T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T-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T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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