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名师精讲160
12206064工期索赔的计算
一、工期延误
(一)工期延误的含义
工期延误,又称为工程延误或进度延误,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工期延误对合同双方一般都会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的后果是形式上的时间损失,实质上会造成经济损失。
(二)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由于业主和工程师的原因所引起的工期延误可能有以下几种:
1)业主未能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
2)业主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
3)业主或工程师未能及时审批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
4)业主未能及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
5)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或设备;
6)业主自行发包的工程未能及时完工或其他承包商违约导致的工程延误;
7)业主或工程师拖延关键线路上工序的验收时间导致下道工序施工延误;
8)业主或工程师发布暂停施工指令导致延误;
9)业主或工程师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误或工程量增加;
10)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数据错误导致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由于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一般是由于其管理不善所引起,比如计划不周密、组织不力、指挥不当等:
1)施工组织不当,出现窝工或停工待料等现象;
2)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造成返工;
3)资源配置不足;
4)开工延误;
5)劳动生产率低;
6)分包商或供货商延误等。
(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
例如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延误、特殊风险如战争或叛乱等造成的延误、不利的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引起的延误等。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按照承包商可能得到的要求和索赔结果划分,工程延误可以分为可索赔延误和不可索赔延误。
(1)可索赔延误
可索赔延误是指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和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索赔。根据补偿的内容不同,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种情况:
1)只可索赔工期的延误;
2)只可索赔费用的延误;
3)可索赔工期和费用的延误。
(2)不可索赔延误
不可索赔延误是指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承包商不应向业主提出索赔,而且应该采取措施赶工,否则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按照延误工作所在的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性质,工程延误划分为关键线路延误和非关键线路延误。
由于关键线路上任何工作(或工序)的延误都会造成总.工期的推迟,因此,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单一延误是指在某一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间隔内,没有其他延误事件的发生,该延误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单一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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