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建议
建筑业营改增后,为加强劳务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管理,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1、修改劳务分包合同
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的劳务分包合同,分包价格条款部分是净价(即不含税价),且无提供发票类型合同条款。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议总包方修改合同条款,将分包价格条款改为含税价格,列明分包价款和增值税,增加要求劳务分包商提供增值税发票条款。
2、与劳务分包商谈判
建筑业营改增后,劳务分包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总包方,但劳务分包方因提供发票而多增加的税收成本,会要求总包方为其承担。建议总包方制定劳务分包谈判策略,在总包方选择一般计税时,控制不含税价格,在总包方选择简易计税时,控制含税价格。
3、总包充分抵扣
如果总包方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可通过以下原则充分抵扣进项税:
(1)加强与分包商的结算管理,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在分包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确保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抵扣进项税,减少资金占用。
(2)对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分包商,总包方应与其协调,尽量采取纯劳务分包模式,由总包方自行采购劳务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小型机具及设备租赁服务等,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总包方的进项税抵扣。
4、分包方清包工方式的选择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七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即劳务分包在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以选择采用简易征收方式计税。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务分包,总包方需考虑分包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对于总包进项税抵扣及相关附加税的影响。可要求劳务分包方分不同计税方法进行明细报价,总包方分别测算对应的影响,综合考虑并与劳务分包方谈判确定劳务分包方的计税方法。
[1] [2]
一二建考试报名三色笔记历年真题资料免费领取可加入环球网校抖音号粉丝群领取(扫描抖音二维码环球网校抖音号加入可免费领取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环球网校抖音号,资料免费领取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hqwx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www.jzsedu.org)。
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张君老师 |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
陈明教授 |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