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过程中A公司发现钢结构及非标准件的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比投标报价时增加了300t,设备基础图因报价时缺失需增加费用30万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费用补偿,建设单位予以驳回。
由于该化工厂部分管道属于输送高度危害的流体,A公司对这部分管道在安装结束并冲洗后进行了耐压试验。
联合试运转结束后,建设单位要求A公司主持编制带负荷试运行方案,A公司予以婉拒。
二、问题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
2.建设单位在这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
3.判断A公司向建设单位要求费用补偿的结果,并简述理由。
4.本案例中描述的这部分管道应做哪些试验?
5.A公司婉拒建设单位要求主持编制负荷试运行方案的作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三、分析与参考答案
1.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条件分析,要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干需符合下列条件:工程量较小、工期短、估计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作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量和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结构简单、风险小;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有充足的时间考察现场和市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比较清晰,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等。
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不合理。理由是:
(1)本工程招标图纸粗略,工程量不准确甚至有遗漏;
(2)投标期短仅10d,招标法规定最少15d;
(3)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过于粗糙等。
2.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出发,分析本案招标过程中有无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之处。
不妥之处有:发标与投标中间只有10d时间,规定最少15d时间;四次反复退回标书,反复报价;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不详细等。这三点均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从合法性分析,合理并不等于合法。尽管造成费用增加的直接原因是工程量增加,是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但双方合同已经签订,固定总价包干,施工中不发生任何变更签证。这样分析答案就清楚了。
A公司的费用索赔将会被建设单位驳回。理由是:
(1)A公司默认招标文件,投标风险意识差,投标前未认真核实工程量,也未对图纸不详不全提出异议,这些均属A公司的责任;
(2)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固定总价包干,施工中不发生任何变更签证。
4.耐厣试验分两类:一种是输送一般流体的压力管道,一种是输送有毒有害及可燃流体的压力管道。前者一般仅作压力试验即液压或气压试验,而后者则需在压力试验结束后还需做泄露试验。而本案例管道输送体有高度危害的流体。
本案例中描述的管道应做耐压试验(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和泄露试验。
5.负荷试运行即已全部完成了安装工程内容之后的投料运行,除EPC/交钥匙工程以外的其他承包方式外,需带负荷试运行的工程已移交给了建设单位(业主)。所有指挥、操作均由建设单位(业主)担当。施工单位仅起配合和保驾护航的作用。另负荷试运行规定中也很明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编制。
A公司婉拒编制负荷试运行方案的作法妥当。理由是:
主持编制负荷试运行方案已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A公司只有参加配合的责任和义务。且有关负荷试运行已明确规定,负荷试运行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部门、设计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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