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中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环球一级建造师网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十佳培训机构
热搜: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

平台头

报名时间  2023年05.1-6.30

准考证打印 2023年09月10日前

考试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左右

证书领取  2023年证书领取5月底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宁夏内蒙古河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西藏黑龙江全国

离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

NaNNaNNaN 天

平台尾

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提示: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密码123456

选择省份
手机号码
您的姓名
提示: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请注意查收!

一级建造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7折抢购

备考一建考生、添加专属老师微信免费获取备考资料 微信号edu24olxu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复习指导 >> 文章正文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辅导:重点内容解析(111)
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收藏本页 2010/8/19 http://www.jzsedu.org/

环球网校建造师交流加入QQ群(129722917)获取最新考试动态

三、解除权的行使 
  法定解除和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并不是依法自动解除。 
  1.解除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解除权行使的方式 
  《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重点解析] 
  1.应当掌握好法条的内容。 
  2.应熟悉《考试用书》中的如下内容: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末办理有关手续时,合同的解除则不一定发生解除效力。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批准、登记等作为解除合同生效要件时,则不经批准、登记,解除是不生效的,当事人要承担不生效的民事责任;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只作为备案之用时,那么即使没有经批准或者登记,合同的解除仍然生效,但当事人可能要承担某些行政上的责任,如行政处罚。”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重点解析] 
  1.不同情形下的解除合同的后果要牢牢掌握。 
  2.因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合格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业主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业主可以要求承包商恢复原状,将工程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将工程加固。如果由于这个工程的修建导致业主其他损失,例如拖延了整个工期,则业主可以要求承包商予以赔偿。
  1Z302062  熟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91条规定,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如下几类:
  一、因履行而终止
  通过履行,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该债权即因达到目的而消灭,相应的合同债务随之消灭,即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也称合同因清偿而终止。
  二、因解除而终止 一级建造师www.jzsedu.org
  因合同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即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合同解除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将在下节“1Z302061掌握合同解除的规定”介绍,在此不予赘述。
  三、因抵销而终止
  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且种类相同时,一方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范围内相互消灭。在抵销范围内,合同关系因此而消灭。
  根据《合同法》第99条规定,债务抵销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抵销产生的基础是任一方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又享有债权。
  2.双方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如果双方的债务种类不同,例如在通常的买卖合同下,一方债务是支付货款,另一方债务是交付货物,则不得主张抵销。因此,能够主张抵销限于同种类的债务,尤其是金钱之债适于主张抵销。此外,即使互负同种类债务,但是品质不同,也不得主张债务抵销,例如双方均负有向对方提供水泥义务,但是可能因为散装水泥与袋装水泥之间的品质差别而不能主张抵销,除非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同意不同品质标的抵销。
  3.债权已届履行期
  根据《合同法》第99条第l款,双方债权均届履行期是主张抵销的条件。
  4.并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诸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债务人)收人用以抵销其债务,但是,作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须的费用不得扣留提取。在此,法律规定排除了特定情况下适用抵销的可能,以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条件。
  依照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诸如,合同债务不得与侵权债务进行抵销。如下例子可以说明:甲欠乙到期买卖合同债务10万元,在某日乙向甲催要再次未果时,乙一怒之下将甲头打破,甲花费了1万元医药费,则乙不应在10万元债权(合同之债)内对其应当赔偿给甲的1万医药费(侵权之债)主张抵销。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129722917)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

  1·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3·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

  4·2022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

  5·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9、10日

  6·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环球网校
一级建造师
主讲老师基础阶段强化阶段模考试题应试技巧班
VIP独享
教材精讲
(40讲)

经典习题
(12讲)

重点冲刺
(16讲)
考点解析
(10讲)
  建设工程经济 张湧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张君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王丽雪 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王树京 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苏婷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高玲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李莹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铁路工程管理与实务孙文波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盛松涛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通信广电工程管理杨鹏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三套模拟题
课程学费】精讲班原价700元/科,现5折促销350元/科.备考指导班300元/科,现免费赠送
零基础私教套餐】零基础系列课程+直播密训+内部资料,思维导图(包邮到家)考试不过免费重学1年=5980元/全科(含4科)+送2023年全科教材>>立即购买
全程班套餐】含三门公共课+一门专业课备考指导班+考点精讲班+智能题库+1V1直播基础班+考前应试技巧+真题解析班+应试技巧班+直播大班课=2600元/全科>>立即购买
一级建造师云私塾套餐】教材精讲+重点冲刺+真题解析+经典习题+多媒体题库+1V1直播教室+应试技巧+实务突破+现场实操+内部资料+月考卷+直播答疑+个性化教学系统+考试不过免费重学2年+思维导图+名师讲义及同步强化训练+历年真题及模拟卷+案例强化一本通+2023全科官方教材(包邮到家)全科套餐8800元>>立即购买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成丽芹老师
张君老师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韩教授
陈明教授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