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总价合同 |
三、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按照时价(Current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合同双方可约定,在以下条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则应考虑下列因索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
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2.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3.外汇汇率的不稳定;
4.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四、总价合同的特点和应用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也按总价结算。
举例:2010年第35题
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是(P268)。
A、全部工程量的风险,不包括通货膨胀的风险
B、全部工程量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C、工程变更的风险,不包括工程量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D、通货膨胀的风险,不包括工程量的风险
举例:2009年第41题
一般而言,采用固定合同时,承包商的投标报价较高的原因是()。
A.承包商丧失了今后一切的索赔权力
B.业主因今后工程款结算的工作量减少而给予承包商的费用补偿
C.业主今后可以增加工程范围和内容而不给予承包商另外的费用补偿
D.承包商会将工程量及一切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补偿加到投标报价之中
1Z206033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
一、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含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
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对业主的投资控制很不利。这种合同容易被那些不道德或不称职的承包商滥用,从而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所以,应该尽量避免采用这种合同。
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况: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
(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形式也有一定优点,如: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种形式,主要如下。
(一)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如果设计变更或增加新项目,当直接费超过原估算成本的一定比例(如10%)时,固定的报酬也要增加。有时也可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节约成本等因素,给承包商另加奖金,以鼓励承包商积极工作。
(二)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工程成本中直接费加一定比例的报酬费,报酬部分的比例在签订合同时由双方确定。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三)成本加奖金合同
奖金是根据报价书中的成本估算指标制定的,在合同中对这个估算指标规定一个底点和顶点,分别为工程成本估算的60%~75%和110%~135%。承包商在估算指标的顶点以下完成工程则可得到奖金,超过顶点则要对超出部分支付罚款。如果成本在底点之下,则可加大酬金值或酬金百分比。采用这种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过顶点对承包商罚款时,最大罚款限额不超过原先商定的最高酬金值。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www.jzsedu.org)。
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张君老师 |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
陈明教授 |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