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H420030-1】
一、 背景
某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总投资额50000万元。该工程以EPC/交钥匙的承包形式进行了邀请招标,共有A、B、C、D、E五家承包商经考察符合投标资格,并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由8人组成,全部由建设单位的领导和一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评标过程中A公司因实力较强而报价偏高,评委与其协商让其总价下浮5%。遭到A公司拒绝。
评标答疑过程中还发生下列事件:(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施工投标条件与程序)
事件一:当评委问B公司如何进行设备监造时,B公司仅从选择派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驻厂监造,并认真进行出厂前设备的验收、包装和发运回答,当问及监造大纲还应包括哪些内容时,B公司无以对答。
事件二:C公司讲到一台主要设备吊装方案时,拟采用两台80t汽车吊抬吊,设备最重件净重80t,C公司计算出的计算载荷是96.8t,正好与两台吊车最佳站位时的额定满负荷相等。遭到评委的质疑。
一、问题
1.EPC/交钥匙工程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2.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构成存在哪些问题?
3.简述A公司拒绝下浮总价的法律依据。
4.设备监造大纲主要应包括哪些内容?
5.请列出计算式,分析判断事件二中评委的质疑是否合理?
三、分析与参考答案
1.从3个英文字母EPC人手,分析它们分别是什么含义。其中E是英文设计的第一个字母,P是英文采购的第一个字母,C是英文施工第一个字母,从即可判断出EPC包含设计,采购,施丁。另交钥匙可由购房拎包人住联想,即一切全部正常达标,接手即可正常使用。故在此既包括无负荷试运行,还包括带负荷联动试运行、试生产直至达产达标,正常生产为止。
所以EPC/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采购(设备及材料)、施工(土建及安装)、联合(动)试运行(无负荷及带负荷)、试生产直至达产达标。
2.从评标委员会构成要求人手分析:首先,评委应由5人以上奇数组成,而本案例由8人偶数组成;第二,专家应从国家专家库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随机抽选,而本案例全部由建设单位人员构成;第i,评标成员中必须有经济专家,而本案例中只有一名技术专家而无经济专家;第四,技术和经济专家人数必须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而本案例仅一名,占评委总人数的八分之一。
因此,评标委员会构成存在的问题有:
(1)评委不应是8人应为5人以上奇数组成;
(2)评委委员会不应全部是建设单位人员,还应有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
(3)评委专家缺经济专家;
(4)技术和经济专家人数未达到j分之二以上。
3.从《招标投标法》规定人手,既然是招标而不是议标,就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一旦公布,即不可更改,否则就不公平、公正。也避免暗箱操作之嫌。故A公司拒绝下浮总价合乎招标法规定。
按招投标法规定,公布后的报价不得更改。故A公司做法正确。
4.设备监造的目的是确保设备的制造质量。因之,考虑监造大纲内容,就应从与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相类似的管理方案出发分析,即管理模式、管理及控制措施、工期计划、资源配置、检验检测手段、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目的要求等。
设备监造大纲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监造计划及进行控制和管理措施;
(2)明确监造单位;
(3)明确监造过程及全程监造或重点部位监造;
(4)配备有资质的监造技术人员;
(5)明确监造的技术要点和验收实施要求。
5.从计算载荷的概念人手,首先要知道它的含义及计算基础、计算公式,它的涵义是要把所有需吊起的重量及各种影响吊装的因素都考虑进去而得出的载荷。计算基础是实际要吊装的重量包括吊装物本身及吊具、索具等,并考虑动荷载和不均衡荷载的影响。而本案例仅以重物本身重量作为计算基础而考虑,而未考虑吊、索具的重量,不均衡载荷系数又取的偏低值1.1(可取1.1~1.25),且计算结果已达两台吊车的满负荷,若计算时,计算基础再考虑吊、索具的重量,则计算结果就会超出两台吊车的额定负荷,这样吊装是不安全的。故评委质疑是合理的。
计算荷载:
Q计=K1K2Q
式中 Q计――计算载荷
K1――动荷载数系数(一般取1.1)
K2――不均衡载荷系数(一般取1.1~1.25)
Q一吊物重量十索具十吊具重量
本案例即Q计=1.1×1.1~1.25×(80+吊具+索具)
若Q重量未含索具和吊具重量,且K2取值于常规取法的较小值1.1,则Q计=1.1×1.1×80=96.8t。在此情况下计算载荷已达到两台吊车的满负荷,计算时若考虑吊索具的重量,K2取中间值,计算结果将会超出吊车的额定负荷。故评委质疑合理。
【案例1H420030-2】
一、背景
某建设单位在西部地区建设一座日产10000工的水泥干法生产线,经过完整的报批手续,对安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告中明确告知资格后审。有六家机电工程公司参与了竞标。其中五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了情况:A公司在资格审查时,营业执照与标书签章的法人代表姓名不一致;B公司提前了一天提交标书;C公司递交标书后在开标前10min又递交了补充材料;D公司在开标后评委发现未按招标文件填写报价单;E公司的报价经评委审定低于成本价,只有F公司未出现情况,经过评标,F公司中标。
合同签订时,规定每个车间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各车间各专业作为分部工程,各专业细化了分项工程(如每台机械设备安装可作为一个分项工程),并规定每个分部工程的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文件的工程量±5%以上时,按各自专业的报价单价予以调整。如机械设备安装单价为2000元/t。
合同执行过程中,一个车间的球磨机设计重量300t,而实际重量330t,其他设备均基本与设计重量偏差不大该车间设备总重量原设计1000t,而实际重量为1045t。 F公司要求索赔费用。
余热发电分包给具有锅炉安装资质的G公司。 G公司进场后,向总包单位提交了开工报告即开始施工,遭到监理公司制止。在锅炉钢架安装时,G公司采用了从下到上分层分区域进行组合吊装、找正,按时完成了任务。
二、问题
1.国家法定的招标方式有哪些?资格后审在招标工作的哪个阶段进行?
2.本案例中哪几家公司属于废标,说明理由。并说明本次招标是否有效的理由。
3.说明F公司费用索赔是否合理?
4.G公司开工前还应履行哪些手续?
5.锅炉钢架安装找正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三、分析与参考答案
1.首先理解题意是招标方式,而不是招标分类,别理解偏了。第二要了解我国常采用的招标形式和方法,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而议标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和暗箱操作,不属国家法定招标形式之列。
而资格后审即不提前预审,但也并非评标过程中或评标后才进行审查,这样既不符合招标程序,也耽误评标时间。而是开标时增加资格审查这一道程序,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书及资格审查不符合的投标人,其投标书已属废标,无资格进入开评标环节。
国家法定的招标形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资格后审是开标会议的一道程序,宣布在截止时间收到投标书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名单、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后,即开始资格审查,随后即对合格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公开开标。
2.根据背景资料,对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六家公司逐一分析。 A公司营业执照与投标文件法人代表不符合,这就很难判定实际投标人的真实资格,是借用还是挂靠,还是正常变更。且法律明确规定营业执照是审查的主要内容。其目的就是防止作弊的投标商,故A属废标;B公司投标提前一天,C公司开标前补充资料,这在投标法中是允许的,故B、C两家公司的标书应属正常标书;而D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写报价单,这属于有重大缺陷的标书,属废标规定;而E公司报价低于成本价,这属恶意竞争在招投标中也明确规定属废标。 F公司标书背景资料已明确。因而,本次有效标书共有3家。
A公司属废标,理由是营业执照与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不符,资格不合格;D公司属废标,理由是标书有重大缺陷;E公司属废标,理由是报价低于成本价。
本次招标有效,因有效标书3家,符合招投标法规定。
3.这是一道合同管理题,因合同已明确了分部工程,工程量超过±5%才予以调整,而不是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超5%予以调整。球磨机安装属分项工程。
F公司费用索赔不合理。因为合同明确规定,分部工程工程量超±5%才予以调整,由于球磨机安装属分项工程尽管超5%,但本车间分部工程总工程量未超出5%。
4.这是一道关于特种设备安装的法律法规题,因为余热发电的锅炉属特种设备,不是说开工就开工,从这方面思考监理工程师制止施工的理由。
监理工程师制止G公司开工的理由是:G公司未按照程序将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当地市(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5.此题是锅炉系统安装的一道技术题。从锅炉钢架的重要性分析,锅炉钢架是炉体的支撑构架,承载着锅炉的主要部件及附件的重量,并决定着炉体的外形,从这些方面考虑它中心位置的校核,柱的垂直度,大梁的水平度及炉顶的水平度等。
钢架安装找正的主要方法是:用拉钢卷尺检查中心位置;用经纬仪或悬吊线垂检查立柱的垂直度;用水准仪检查大梁及炉顶的水平度。
【案例1H420030-3】
一、背景
A公司参与了远离所在地一炼钢厂扩建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投标前作了如下工作:
1.分析了投标文件范围,拟对本工程中机械设备安装及电气设备及自动化仪表工程自己施工,其他如炉窑砌筑、防腐保温、工业管道、钢结构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工业给排水等安装工程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施工资质的专业公司。并对其进行了考察;
2.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干,一次包死,施工中不发生任何签证及变更,因此A公司在标书编制前调研了当地的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当地的施工条件、气候条件及环境,建设单位的资金情况。参加了标前会议及答疑等调研工作;
3.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该公司重点描述了企业信誉、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施工装备配置。尤其是施工方案的捕述,争取对评标人员及建设单位有较大的吸引力。
最终A公司中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双方签订了合同。进场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更切合实际的具体施工方案、质量计划、进度计划、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施工现场距离高温的老生产线较近、施工场地狭小、交叉作业多、高空作业多等危险源,编制了应急预案。由于球团烧结炉窑是旋转炉窑,A公司对炉窑的砌筑质量非常重视,严格按施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并选择了最佳的砌筑起始位置,砌筑工程施工顺利。机电工程施工过程期间,由于当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过高,造成亏损300万元的损失,工程结算时A公司向建设单位索赔。
二、问题
1.本工程中,A公司可能有哪些专业承包工程?
2.A公司最后出现的亏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建设单位可否予以补偿?
3.编制技术标的施工技术方案时,哪些内容对招标人员最具有吸引力?
4.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5.根据炉窑的施工顺序、本案例动态炉窑砌筑前办理交接手续应在哪道工序结束后进行?应选择从哪里开始砌筑?
三、分析与参考答案
1.首先要考虑本案例中还包括哪些工程,因为是炼钢厂肯定有大量的钢结构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有风管及收尘器设备的防腐保温、有工业给排水管道、有炉窑砌筑、中控室的空调等。而且这些工程都是可单成体系的专业工程。
应有钢结构及非标准件制作安装、防腐及保温、工业给排水、炉窑砌筑、通风空调等专业承包工程。
2.要分析A公司亏损的原因,应从源头分析,因为亏损的直接原因是人、材、机的价格。而本题合同是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投标前调研时就应该对当地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租赁的价格调查清楚,而A公司却恰恰漏掉了这一重要调查内容,这是生产亏损的根本原因。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就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A公司亏损的根本原因是投标编制标书前未调查了解当地的人力资源、材料及机械租赁的实际价格,报价时未按工程所在地实际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用,导致单价和总价偏低,最终造成亏损。
因双方合同是按招标文件规定:总价一次包死,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签证和变更,故建设单位不会予以补偿。
3.建设单位及评标人在技术标评审时,重点关注是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费用,因此编制施工方案时,尽量围绕这四方面采取一些新工艺、新技术、新措施,也即优于其他投标人较新鲜、先进的内容,以引起评委们的注意。
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在技术、工期、质量、安全保证等方面有创新思路,以利于降低成本,从而顺利完成工期项目,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这些对招标人及评委都是很有吸引力的。
4.所谓应急预案,即在事发后,有关各方都能顺畅迅速地处置事件的提前方案。主要是对现场突发的如火灾、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
(1)应急工作的组织及相应职责;
(2)消防、医院等社会力量的救援程序;
(3)内外部信息的交流和程序;
(4)对危险源的识别、紧急状态的识别及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
(5)应急避险的行动程序(撤离逃生线路);
(6)应急培训。
5.这是一道工业炉窑砌筑的技术题。首先要分清动态和静态炉窑的区别,动态炉窑的特点;其次分析动态炉窑砌筑的技术特点。这两方面明白了,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
动态炉窑必须在炉窑单机无负荷试运转结束后砌筑。砌筑应从热端向冷端(或从低端向高端)延伸砌筑,因此起始点应选择从热端(低端)开始。
【案例1H420030-4】
一、背景
某石化企业在长江流域某地建一座化肥厂,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由于工期紧迫,招标时图纸设计粗糙,没有施工详图,.工程量表仅有业主提供的目录,重量数量不全,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价,最终核定总价。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仅表明以施工总承包形式承包,固定总价包干:并要求10日之内完成标书编制并予第11日开标。在编制标书过程中,由于10家投标单位采用的预算定额各不一致,计价方式也不统一,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标书,最后有5家投标单位符合业主要求,最终A公司中标。并以固定总价合同,施工中不发生变更签证,签订了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A公司发现钢结构及非标准件的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比投标报价时增加了300t,设备基础图因报价时缺失需增加费用30万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费用补偿,建设单位予以驳回。
由于该化工厂部分管道属于输送高度危害的流体,A公司对这部分管道在安装结束并冲洗后进行了耐压试验。
联合试运转结束后,建设单位要求A公司主持编制带负荷试运行方案,A公司予以婉拒。
二、问题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
2.建设单位在这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
3.判断A公司向建设单位要求费用补偿的结果,并简述理由。
4.本案例中描述的这部分管道应做哪些试验?
5.A公司婉拒建设单位要求主持编制负荷试运行方案的作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三、分析与参考答案
1.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条件分析,要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干需符合下列条件:工程量较小、工期短、估计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作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量和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结构简单、风险小;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有充足的时间考察现场和市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比较清晰,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等。
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不合理。理由是:
(1)本工程招标图纸粗略,工程量不准确甚至有遗漏;
(2)投标期短仅10d,招标法规定最少15d;
(3)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过于粗糙等。(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施工投标条件与程序)
2.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出发,分析本案招标过程中有无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之处。
不妥之处有:发标与投标中间只有10d时间,规定最少15d时间;四次反复退回标书,反复报价;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不详细等。这三点均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从合法性分析,合理并不等于合法。尽管造成费用增加的直接原因是工程量增加,是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但双方合同已经签订,固定总价包干,施工中不发生任何变更签证。这样分析答案就清楚了。
A公司的费用索赔将会被建设单位驳回。理由是:
(1)A公司默认招标文件,投标风险意识差,投标前未认真核实工程量,也未对图纸不详不全提出异议,这些均属A公司的责任;
(2)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固定总价包干,施工中不发生任何变更签证。
4.耐厣试验分两类:一种是输送一般流体的压力管道,一种是输送有毒有害及可燃流体的压力管道。前者一般仅作压力试验即液压或气压试验,而后者则需在压力试验结束后还需做泄露试验。而本案例管道输送体有高度危害的流体。
本案例中描述的管道应做耐压试验(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和泄露试验。
5.负荷试运行即已全部完成了安装工程内容之后的投料运行,除EPC/交钥匙工程以外的其他承包方式外,需带负荷试运行的工程已移交给了建设单位(业主)。所有指挥、操作均由建设单位(业主)担当。施工单位仅起配合和保驾护航的作用。另负荷试运行规定中也很明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编制。
A公司婉拒编制负荷试运行方案的作法妥当。理由是:
主持编制负荷试运行方案已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A公司只有参加配合的责任和义务。且有关负荷试运行已明确规定,负荷试运行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部门、设计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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